6月1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起草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该规则规定,“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
“北向通”交易日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香港市场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日期。交易时间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具体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北向通”的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DVP)。
该规则还规定,境外投资者发送报价请求的请求量最低为100万元人民币,最小变动单位为100万元人民币。
另外,“北向通”投资者若发生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的,交易中心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或取消“北向通”交易权限等措施。
附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