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16日讯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港交所(00388.HK)于16日下午举行“建议设立创新板及创业板检讨”新闻发布会,提出设立新板市场的建议,命名为“创新板”,将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企业来港上市集资。
根据港交所的建议,创新板将分设两个组别。其中,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的“创新初板”,其对象为未符合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要求的初创公司,因此相关上市要求较为宽松,不设业务纪录或最低财务要求,但上市时市值最少要达到2亿港元,内地企业也可以按照这个要求赴港作第二上市;另一个组别为“创新主板”,由于一般小投资者可以参与,因此对上市公司要求较高,即使上市企业可使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也要求必须符合“盈利”或“市值及收入”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