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谭谟晓
中国保险业正处在特殊而又重要的关键时期。4月下旬以来,保监会有针对性地出台“1+4”系列文件,正在有效处置一些风险点。出台系列文件是基于何种考虑?未来还有哪些监管措施?如何守住风险底线?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详细阐述上述问题。
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近年来,金融大鳄借道保险业兴风作浪,少数进入保险业的民营资本“一股独大”,使公司异化为控股股东的融资平台;个别公司无序举牌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恶劣。暴露出保险监管制度实践中还存在短板。
4月9日,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严重削弱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险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空前严峻的形势。
“保险是现代金融的重要支柱之一,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健康直接关系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陈文辉说,4月9日以来,保监会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根本方针和重要遵循。
结合保险业当前实际,“1+4”系列文件应时而生。4月20日,“1+4”系列文件的“1”个主文件即加强监管、维护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明确了当前保险监管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
“4”个配套文件分别是:4月21日,保监会出台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的通知;4月28日,出台打击违法违规、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5月4日,出台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5月5日,出台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
陈文辉指出,行业处于风险防控的关键时期,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纠偏,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当前保险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凝聚了行业共识,稳定了监管队伍,形成风险防范合力,在有序处置风险的同时确保了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制定预案严防风险
对存在的金融风险点,要胸中有数,未雨绸缪,密切监测,准确预判,有效防范,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陈文辉说,当前保险业面临流动性、资金运用、战略、新业务、外部传递性、底数不清、资本不实、声誉等风险,绝大多数传统大中型保险公司经营稳健,风险可控,但个别激进公司近年来规模快速扩张,隐藏的风险逐步暴露。
针对上述问题,保监会从资质、代持、关联交易着手,治理股权管理乱象;针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风险,及时停止了此类业务试点,引导保险回归主业;对火中取栗且不收敛、不收手的公司,依法采取停机构、停业务的措施。
陈文辉说,以往保险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业务线上,风险容易在行业内分散,现在的风险则表现为单个公司自身就是一个风险点,风险处置难度加大,尤其是现金流风险。现金流之于企业,就像血液之于人体,只有血液充足且流动顺畅人体才会健康。
他表示,个别激进公司在经营中没有资产负债匹配概念,短钱长配,盲目投资,一旦遇到产品停售、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等情况,现金流容易出问题。
“目前保险业资产规模超过16万亿元,其中流动性风险集中在少数激进公司身上。”陈文辉说,对于重点风险公司,保监会根据不同风险类别、风险特征和风险程度,明确各类风险牵头部门,整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分工负责盯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风险预警、监测和处置预案。
严管之下,问题公司已经意识到以往那种激进的发展道路走不通了,接下来便是痛苦的转型,直接表现便是保费收入短暂下降,投资不能再“大手大脚”。
“把屋子打扫干净才能迎接客人。”陈文辉说,不破不立,阵痛是为了去伪存真、优胜劣汰,是为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监管要“长上牙齿”真正管用
乱象是表现,根子在短板,结果体现为风险。要守住风险底线,长短结合,较真碰硬,真正让监管“长上牙齿”至关重要。
“短期来看,要通过"瘦身"来化解个别激进公司的现金流风险。”陈文辉说,这些公司在二级市场持有很多优质资产,且与自身主营业务协同效应不强,可以通过大宗交易进行转让,既能减轻资产端压力,缓解现金流“饥渴”症状,又不会造成资本市场剧烈波动。
“公司治理失效是激进经营行为的"基因",治标更要治本,必须解决"一股独大"和资本不实问题。”陈文辉说,要实施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对于违规机构依法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直至责令转让拍卖股权,对有关当事人采取列入黑名单、行业进入等措施,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
对于资本不实问题,他表示,将重点关注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银行贷款、非自有资金、股权和存单质押等方式获取的资金向保险公司注资。对存在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未来保险业何去何从?陈文辉说,保监会将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坚守保障主业,改进保险产品设计、精算定价、准备金提取规则,建立万能险调控机制,约束高成本短期限负债业务,推动保险在扶贫攻坚、灾害救助、大病保障、健康养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引导保险资金流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