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 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朱丽娜。
近年来,一些香港家族企业纷纷卖盘给内地国有企业。
7月9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以492.31亿港元的总价收购香港前特首董建华家族旗下的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交易达成的原因在于同业并购有助抵抗市场竞争,同时买方愿意保留在香港的原有管理人员和品牌。”瑞银投资银行亚洲并购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卢穗诚对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
据悉,收购完成后,中远海运将会保留东方海外在香港的总部,其位于全球的机构和网络维持不变,并继续沿用东方海外的品牌,及保持其上市地位。同时,24个月内维持东方海外员工的薪酬、福利不变。
“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地企业参与香港市场,不少香港本地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在经营前景不甚乐观的情况下,一些本地企业有意愿将公司出售给内地同行,尤其是国有企业,如香港不少本地银行如创兴、永隆等近年先后卖盘予内地国有大行。作为同行,企业相互之间较了解,同时内地国企倾向于保留原有管理层,保持香港上市地位,这对于本地家族企业很有意义。”卢穗诚坦言。
2008年,永隆银行以2.9倍市净率的估值由招商银行收入囊中,这笔交易一度掀起了香港家族银行业的骚动。沉寂5年后,2013年两家香港家族银行再度“火速”易手,越秀集团并购创兴、永亨银行则卖盘予华侨银行。
东亚银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曾公开表示,香港传统的家族银行越来越少是大势所趋,由于银行业整体监管趋严,而港资家族银行无论在渠道或背景上都很难与中资大行匹敌。
私有化案例增加
由于港股市场持续低迷,交投清淡,一些港股上市企业毅然选择私有化。
卢穗诚透露,以今年上半年为例,瑞银就参与了四宗香港上市公司的私有化交易,包括香港四大家族之一的郑裕彤家族继去年私有化新世界中国后,于上月初以要约价每股2港元向新世界(600628,股吧)百货(00825.HK)股东提出私有化方案,溢价接近50%。
新世界百货的退市与其长期低迷的股价相关,6月5日停牌之前,公司股价仅为1.33港元,相比2007年上市当日每股5.8港元的股价大幅下挫77%。
4月28日,一代“鞋王”百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宣布,由高瓴资本集团、鼎晖投资以及百丽执行董事于武和盛放组成的财团,以每股6.3港元协议收购百丽所有已发行股份。这意味着百丽将以估值约为531.35亿港元从港交所退市,从而创下港股历年来上市公司私有化交易的最高金额。
百丽首席执行官盛百椒曾无奈地表示:“如果我们再不采取(私有化)行动,价值只会越来越低。”事实上,百丽股价2013年一度突破17港元/股,但随后却一蹶不振,曾经跌至4港元/股的低位,同时成交额不断萎缩,过去半年每日成交额普遍在1亿港元以内。
卢穗诚预测,今年下半年香港上市公司的私有化案例将继续增加,“主要由于不少企业的股价长期低迷,同时,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愿意为此类交易提供资金支持,因此不少大股东愿意对上市公司进行私有化”。
根据mergermarket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香港的并购交易同比增加了9单,交易金额同比增长102.9%,分别达到84单和198亿美元。
物流行业并购升温
近年来,中资海外并购呈现井喷式的爆炸式增长,更频频出现动辄数十亿甚至过百亿美元的天价并购交易,其中大型民营企业在跨境大型并购交易中一度十分活跃。
然而,从并购主体而言,国有企业在海外并购中正在逐渐重新夺回主导地位,近期多宗大型交易中均有国企参与。荣鼎咨询经济学家Thilo Hanemann指出:“去年的中资海外并购交易以民营企业为主,除了中国化工收购瑞士先正达以外,其余大型并购交易的并购方主要为民营企业。而今年上半年,民营企业几乎绝迹于大宗交易,而相比之下,前六个月整体中资海外并购交易金额的60%来自于国有企业。”
同时,中资企业海外并购的热点行业也有所调整,相比过往的能源、矿产等行业,卢穗诚认为,未来并购热点将以化工、时装、基建、保险、物流及与旅游业相关为主,东南亚市场也将是中企的关注热点之一,尤其是互联网以及电商行业。此外,这一地区国家与“一带一路”政策相关,促使不少企业关注越南、缅甸、新加坡等东南亚市场的并购机会。
今年以来多宗大型交易涉及物流行业。7月14日,万科、SMG、中银在内的中资财团以159亿新加坡元私有化亚洲最大仓储运营业者普洛斯公司(GLP)。
“物流是最接近房地产的,由于内地房地产行业目前面临的种种障碍,因此从房地产延伸至物流地产十分合理,而且很多物流行业的并购交易都涉及一些房地产资产。同时,内地大型电商积极布局物流行业,亦为这个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投资者。”卢穗诚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物流行业的并购在内地市场同样如火如荼。年初至今物流子行业录得交易总量20单、交易总值27亿美元。据Mergermarket Research数据,自2014年以来,内地物流子行业共录得114单并购交易,参照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倍数的平均值为24.7倍。(编辑:曹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