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8月28日早间发布修改不竞争承诺的公告。
公司表示,通力电子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249.HK),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TCL 实业控股持有通力电子约 48.11%股份。通力电子的主营业务为音视频产品(不包括电视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下简称“通力电子特定业务”)。
根据本公司、TCL 实业控股与通力电子于 2013 年签署的《不竞争契据》,本公司及 TCL 实业控股向通力电子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通力电子及其子公司除外)均不从事通力电子特定业务。该契据签署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
由于通力电子目前并未从事品牌音视频业务,原不竞争安排将会限制 TCL集团及其他子公司开发品牌音视频业务,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与通力电子之间的协同效应,打造国际化的 TCL 品牌消费电子终端产业集团,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本公司、TCL 实业控股及通力电子将签署《不竞争契据的更改契据》。根据更改后的契据,“通力电子特定业务”将不再包括品牌音视频业务。具体情况请参照通力电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的《关连交易-不竞争安排》及其相关公告。(张红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