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2日,王朝酒业发布盈利警告,表示今年上半年将继续录得综合亏损,亏损金额相比去年同期下跌约10%-20%。
时代周报记者 李宛珊 发自广州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卖王朝,不过有张裕和长城,还有一些进口葡萄酒,您可以仔细看一下。”多家大型超市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如是表示。商超零售是王朝酒业的主要零售渠道之一。就在几年前,王朝还与张裕、长城一起位列葡萄酒行业前列,如今却已被竞争对手甩在后面。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都源于几封举报信,从2012年末开始,王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称“王朝酒业”,00828.HK)的核数师普华永道陆续接到三封关于王朝酒业的匿名指控信,随后王朝酒业在2013年3月停牌并委托安永进行了超过三年的内部调查,在此过程中,安永和普华永道又陆续接到两封匿名信,这五封举报信表示王朝酒业存在与客户虚构销售收入等问题。
8月2日,王朝酒业终于发布内部调查报告,在报告中,王朝酒业管理层否认虚构销售收入,但同时也表示“按照实际发货时间对销售收入进行分段确认比按照开票时间一次性确认更合适”。
由于内部调查,王朝酒业自停牌之日起就没有发布过正式的财务报表,然而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公司在停牌期的经营状况并不尽如人意。8月12日,王朝酒业发布盈利警告,表示今年上半年将继续录得综合亏损,亏损金额相比去年同期下跌约10%-20%。
本次调查后,在行业景气度较低、进口葡萄酒来势汹汹的背景下,王朝酒业能否重返高峰还是一个未知数。
王朝酒业没落
1980年,王朝酒业作为中国第二家中外合资公司在天津成立,从“出生”那天起,王朝酒业就赢在了起跑线上:第一大股东为天津发展(00882);第二大股东为人头马集团亚太有限公司。凭借着人头马的技术支持,王朝酒业有了在国内葡萄酒行业傲视群雄的明星产品―王朝干红。
而后王朝酒业于2005年1月26日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开发售即录得超过600倍超额认购。
在连续几年增长后,王朝酒业营业收入在2010年超过16亿港元,此后,公司业绩开始逐年下滑。
2012年上半年,王朝酒业的收入减少30%,公司表示将推出更多高档次产品,进一步将销售组合推至高档次分部,然而就在2012年底,“八项规定”等政策出台,高端葡萄酒受打击严重。在王朝酒业发布的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中,时代周报记者发现公司在2013年录得约3.56亿港币的亏损,而在2014年,王朝酒业依旧亏损2.59亿港币。
连续的亏损让王朝酒业的二股东人头马失去了耐心,在2012/2013财报和2013/2014半年报中,人头马两度减持王朝酒业,人头马曾在公告中表示,考虑到王朝酒业收入的下滑趋势已有明确信号,公司决定对这项资产做减值处理。
除了被人头马抛弃,高管频繁变动也给王朝酒业带来一定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前酒业销售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其实企业成功并不只有一种模式,关键的是,企业要顺着一个思路、一种方式走下去,过于频繁的高管变动在很多情况下都不会给企业带来好处。
而在王朝酒业管理层看来,导致亏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三公”政策的实施减少了中高档葡萄酒消费,而在王朝的产品结构中,中高档葡萄酒恰为主力;分销成本对收入比率的增加;进口葡萄酒对国内葡萄酒市场的冲击;内部调查增加了相应的管理费用等。
5封举报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王朝酒业的衰落早在鼎盛时期便埋下了伏笔。
在关于王朝酒业的5封举报信中,王朝酒业被指控联合几名客户虚构销售收入,并在江苏太仓和福建漳州的仓库中囤积了价值约5亿元已经不适宜销售的货物。
其中,王朝酒业被指控与客户A(华东地区一名总代理)之间发生的价值约4.3亿元人民币的交易为虚构的。举报信表示,为了达成销售目标并获得相关奖金,上海王朝销售公司(下文称“上海王朝”)与客户A在2010年达成一份总代理协议,在该协议签订后的几个星期内,客户A以现金汇票的形式支付给上海王朝人民币4.3亿元,王朝酒业给客户A开具人民币4.3亿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客户A并没有提货,同时销售这批价值4.3亿元库存的责任由上海王朝完成。紧接着在2011年,王朝酒业又与客户B签订了类似的协议。
安永经查证发现,与客户A签订总代理协议的为天津王朝销售公司(下文称“天津王朝”),而非上海王朝。由于市场整体表现不佳,根据代理协议,天津王朝与客户A已将合同金额由4.5亿元减少至3.5亿元。
前述销售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一般来说,酒类企业的经销商有两个最主要的作用:一个是物流,酒企通过将货物转移到下家减少仓储成本;另一个则是财务上的作用,酒企在年末为了冲刺业绩虚构销售收入的行为并不罕见,较为常见的手法就是将货物卖给经销商,然后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补偿。
安永在调查中发现,根据总代理协议,无论客户A的实际毛利是多少,王朝酒业都会给客户A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的毛利;除此之外,天津王朝在2011年向客户A承诺,将通过实物补贴的方式对公司占用客户A营运资金的行为进行补偿,从2011年7月-2012年6月,将补偿给客户A价值约6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产品。
对此王朝酒业表示,代理协议本无资金成本的补偿要求,由于产品分销速度慢于预期,客户A因此提出此等补偿要求,但从行业的运作管理来看,这部分补偿将转化为客户A促销环节的投入支持。
同时安永指出,王朝酒业存在“营业费用的潜在低估”的可能,在内部调查过程中,安永发现一份关于约4256万元账外营业费用的文件,然而管理层提供的费用记账日期与该文件不一致,同时管理层无法提供调节表,因此安永无法确认该费用是否确认已记账。由于该问题并不包括在初步的工作范围内,因此安永建议审核委员会考虑扩大范围作进一步调查。
对此,王朝管理层解释称,按照国内快消品行业惯例,经销商在销售时需要自己支付相关产品费用和支持,业务人员口头讨论而暂时不向公司申报的情况经常发生,该垫付费用及相关产品费用和支持没有合同责任,在经销商来公司结算(报销)以及公司批准之前,公司不需要将该笔款项视为费用。
对于存货质量情况,王朝酒业表示,截至2013年3月底,有商标问题的库存约为119万箱,货值约为1.19亿元人民币,存放于各地仓库的质量问题库存约为26.5万箱,货值约为3600万元人民币。
尚无最终调查结果
王朝酒业在2013年3月停牌,但直到2015年8月才公开停牌原因,如今三年半的时间已经过去,但内部调查还没有最终结果。安永在调查报告中表示,由于资料和信息的限制,“不应依赖安永的调查结果来披露一切可能存在的情况”,安永强调,“如果能够充分获取资讯,可能揭示更多本报告中未涵盖的问题”。
在关于公司与客户A的调查中,安永表示由于无法将公司提供的相关单据核对一致,因此无法验证与客户A相关的出货记录中的出货是否准确;除此之外,属于客户A的3.5亿元存货被放在王朝酒业的仓库中,客户A也从未到达仓库对该批货物进行盘点。按照客户A的表述,双方虽然会不定期地核对尚有多少货物未发送,但都是口头对账,并未保留对账的书面记录。而在江苏太仓仓库中,属于客户A的货物并未有单独存放,由于仓库货品存货记录与王朝酒业提供的库存余额记录之间存在差额,安永无法核实客户A于仓库中存货明细的真实性。
一名审计从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是从2013年开始查2010年的话,一般来讲,企业应该是要保存时间这么近的单据”。
然而,王朝酒业表示,“由于前几年员工更替频繁与离职人员较多,工作交接手续不完善,若干文件/资料并没有完整交接给相关部门,造成大多数原始资料缺失”。因此公司无法向有关专业人士直接提供确实材料。这不仅体现了王朝酒业内部管理的混乱,也拉长了安永内部调查的时间。
目前,王朝酒业的内部调查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但董事会对现任管理层的工作效率表示不满,并已敦促现任管理层加快工作进程。
时代周报记者致电王朝酒业询问公司何时会发布最终结果,对方表示关于上市公司方面的问题,记者需要找香港方面的分公司进行沟通,时代周报记者向香港方面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按照时间计划表,在发布内部调查报告之后,王朝酒业将补发这些年欠下的财务报表,然后按照流程复牌。王朝酒业将会采取哪些措施维护投资者的信心使股价保持稳定?时代周报记者也未得到王朝酒业香港方面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