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1日丨大唐发电(00991.HK)公告,甘孜水电公司分别由该公司及大唐集团持有53.12%(其中原上海朵迈持有的0.62%股权变更工作正在进行)及46.88%股权。甘孜水电公司为该公司的子公司。大唐集团拟划转其于甘孜水电公司46.88%股权至大唐四川公司(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71条,该公司(作为甘孜水电公司余下53.12%股权的股东)有权就大唐集团划转至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甘孜水电公司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据此,该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股权。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近日,甘孜水电公司通知该公司,大唐集团拟划转其于甘孜水电公司46.88%股权至大唐四川公司。通过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的决议案,董事会批准(其中包括)该公司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以收购甘孜水电公司46.88%股权,与由大唐集团拟划转股权至大唐四川公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