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4日丨永旺(00984.HK)宣布,2018年12月24日,公司与顾问按与先前专利权协议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专利权协议。专利权协议条款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AEON Co., Ltd.(顾问)为一家于日本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顾问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主要业务为经营百货商店、经营特色商店、发展购物中心,以及于日本及其他亚洲国家的服务及其他业务。
根据专利权协议,公司及其联属公司(透过公司)获授:(a) 于该地区内就业务使用香港商标及澳门商标的独家权利;(b) 于中国境内就业务使用中国商标的非独家权利;及(c) 于该地区及中国境内就以下业务使用商标的非独家权利:(i) 提供零售服务;(ii) 经营购物中心;及(iii) 餐饮服务、设有座椅的美食中心及餐厅。
顾问须向公司披露专业知识详细资料,并向公司授出于该地区及中国境内就业务使用专业知识非独家权利。
公告表示,董事认为商标于香港、澳门及广东省广受大众认识,且为集团经营及成功所必需。此外,由顾问就管理及经营零售商店、批发业务及相关支援设施而使用、运用或发展资讯及知识组成专业知识亦可有利于集团营运。因此,董事认为集团使用商标将继续有利于集团于香港、澳门及中国大陆业务发展及扩张。董事认为订立专利权协议将确保公司以合理条款使用商标及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