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8日丨浩伦农科(01073.HK)公布,公司建议修订及更改建议重组架构,据此,公司终止前配售协议及订立认购协议而认购事项(倘庄舜认购事项失效,则为禹铭认购事项及新配售)将取代前配售。此外,公司将不会进行公开要约,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售且公开要约将以公开发售项下的优先发售取代,合资格股东获授保证配额以申请预留股份。
如之前公告所披露,公司建议进行前配售,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与配售代理订立前配售协议。公司建议进行认购事项以代替前配售,因此根据终止契据,前配售协议于2018年12月28日终止。
就替代前配售而言:2018年12月28日,公司拟向庄舜发行约5.13亿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52港元;拟向李华伦及禹铭团队分别发行约2.27亿股及5750万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52港元。合共约7.97亿股认购股份,占经发行认购股份及发售股份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9%。
倘庄舜认购协议失效,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新配售协议,以按竭力基准按新配售价每股0.52港元向不少于10名独立承配人配售庄舜并无认购的约5.13亿股认购股份。
公司将收取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4.147亿港元。预期所得款项净额中约3.347亿港元将用作结算部分收购事项代价;及约8000万港元将用于偿还债权人计划项下的债权人。
收购事项:2018年10月2日,鉴于建议重组架构变动,收购协议订约方订立第三份补充收购协议,以进一步修订收购协议的条款,包括(其中包括)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延后至2019年3月31日;须修订卖方提供现金垫款的金额及时间;及收购事项完成的先决条件因建议重组架构变动而获补充及修订。
2018年12月28日,收购协议订约方订立第四份补充收购协议以进一步延后最后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30日及修订收购事项完成的若干先决条件。
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根据经修订建议重组,公司将不会进行公开要约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售且公开要约将以公开发售项下的优先发售取代,合资格股东获授保证配额以申请预留股份,其基准(与公开要约的基准相同)为于记录日期每持有2股新股份的完整倍数获发3股发售股份。
根据经修订建议重组的架构,公司拟透过公开发售约2.42亿股发售股份筹集合共约1.257亿港元(扣除开支前),其中9144.03万股发售股份将发售予公众人士及约1.50亿股发售股份将作为预留股份发售予优先发售的合资格股东。债权人计划及特别交易:建议债权人计划将按该公告详述方式实施。根据清盘人目前可获取的记录,合共有三名债权人(即郭浩及其非全资公司、福建超大集团有限公司、Qiu Baoyu先生及So Siu Ping)对公司提出合共约8.939亿港元的申索,且彼等合共于225.2万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2%。
由于建议结算欠付债权人计划项下身为股东的债权人的债务并不适用于所有其他股东,实施债权人计划构成收购守则规则25项下的特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