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日丨紫金矿业(02899.HK)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编制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据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75%,即(最近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最近第一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最近第二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最近第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75%)。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上年未分配利润)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