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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半导体(03355.HK):债权人要求公司及积塔还债或提供担保最后期限为2月28日及3月1日

时间:2019-01-15

格隆汇1月15日丨先进半导体(03355.HK)公布,就建议由积塔根据中国公司法第172条以吸收合并先进的方式将先进私有化事宜。先进及积塔已各自通知彼等各自的债权人并根据中国公司法分别于2019年1月14日及2019年1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就有关该建议刊发公告。

因此,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适用中国法律,债权人可要求先进及积塔偿还彼等各自的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最后期限将分别为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及2019年3月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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