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22日丨龙翔集团(00935.HK)公告,2019年1月22日,宁波宁翔与宁波镇海订立宁波港(601018,股吧)接卸及储存协议,据此,宁波镇海同意在宁波码头为宁波宁翔提供接卸及储存服务。宁波港接卸及储存协议由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宁波宁翔就宁波镇海于宁波码头提供接卸及储存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168.1万元、247.1万元及243.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根据宁波港接卸及储存协议获宁波镇海提供服务而应付的费用建议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41万元。
宁波港是宁波宁翔及宁波新翔的主要股东,拥有宁波宁翔及宁波新翔40%股权。宁波宁翔及宁波新翔各自为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1所界定的附属企业,故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宁波港为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宁波镇海作为宁波港的分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亦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宁波镇海的主要业务包括码头开发、经营及管理;港口接卸、储存、货物包装、国际物流代理服务;港口信息及技术谘询服务等。
公告表示,宁波宁翔于集团的宁波码头为其客户提供液体化学品码头及储存服务。宁波宁翔不时会向第三方购买液体化学品码头及储存服务,以满足对液体化学品码头及储存服务的需求。透过订立宁波港接卸及储存协议,集团可持续确保宁波码头的接卸及储存服务的稳定供应,以满足其客户对该等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