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港股讯 证监会今天公布多项新措施,包括推出经修订的牌照表格,新版本的证监会《发牌手册》,及以电子形式呈交所有周年申报表及通知书的强制性规定,加强履行作为把关者的职能。经修订的表格将有助证监会更有效地收集所需的资料,以评估申请人是否获发牌的适当人选。公司牌照的申请人将须填写最新推出的业务概况及内部监控问卷,让证监会能在初期识别到潜在的监管问题。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新措施贯彻了证监会的前置式及风险为本的监管方针,尽量及早处理问题。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新科技不断涌现,证监会的发牌程序必须与时并进。新的牌照表格由2月11日开始使用。证监会在为期两个月的过渡期内,将继续接受现有的表格。由4月11日起申请人必须使用新表格,而以电子形式呈交周年申报表及通知书的强制性规定亦将于同日生效。证监会将于2月及3月为业界举办关于经修订的发牌程序的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