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22日丨中国金控(00875.HK)公告,于2018年1月23日,公司与 嘉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人)就金额为40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订立认购协议。可换股债券已于2019年2月7日到期。
公司一直与认购人就可换股债券于届满时作出偿还进行磋商。于2019年2月20日,公司收到认购人发出的偿付要求函,要求公司根据认购协议偿还未偿还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合共约4200万港元,且倘于偿付要求函发出后7日内未偿还有关金额,认购人将向公司提起法律诉讼而不另作通知。
公司正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并将竭力与认购人磋商还款计划。公司亦正就有关偿还寻求融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