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5日丨泰山石化(01192.HK)公告,公司最近收到一家代表创益集团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下称第一封函件),其中包含由创益集团基于持有公司10%或以上缴足股本而提出的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的请求及另外一家代表荣龙共同及个别清盘人的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涉及第一封函件所述的股权的所有权。
公司了解第一封函件所述的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存在重大争议,这继而影响提出该请求的权利。因此,公司现阶段将不会就该请求采取任何行动,直至股权的所有权获香港或百慕达法院裁定且公司其后将就该申请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