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2日丨新宇环保(00436.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实现收益4.94亿港元,同比增长29.2%;毛利1.82亿港元,同比增长8.6%;EBITDA为1.81亿港元,同比下降4.5%;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7438.6万港元,同比下降11.0%;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2.45港仙,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68港仙。
报告期内,集团可报告分部收益总额(包括股本投资的股息收入)为4.98亿港元(2017年:3.86亿港元),按年增长29.1%(2017年:19.4%)。来自提供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服务的可报告分部收益总额为3.93亿港元(2017年:2.79亿港元),按年增长40.9%(2017年:27.0%)。
此外,来自于环保电镀专业区提供环保电镀污水处置服务及提供相关设施与配套服务的可报告分部收益总额为1.01亿港元(2017年:1.04亿港元),按年减少2.5%(2017年:增长4.1%)。2018年集团环保业务的可报告分部业绩整体税前利润率约26.2%(2017年:39.8%)。
于2018年12月31日,集团的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为2.82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