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0日丨新丰泰集团(01771.HK)发布公告,2018年3月1日,公司附属公司陕西宗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陕西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的条款,国土资源局向宗泰实业出让坐落于西安 灞生态区欧亚二路以南、北辰大道以东的CB2-4-768宗地使用权,出让总代价为人民币约1.59亿元。
2018年8月20日,公司附属公司陕西新丰泰福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的条款,国土资源局向福生汽车出让坐落于西安市灞桥区的BQ3-7-35宗地使用权,出让总代价为人民币约2780万元。
2018年10月23日,公司附属公司陕西新丰泰金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该合同的条款,国土资源局向金达实业出让坐落于临潼区北田街道的LT24-55-30宗地使用权,出让总代价为人民币8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