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4日丨建设银行(00939.HK)公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依法联合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并成立包商银行接管组。建设银行接受接管组委托,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据悉,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19年5月24日起,托管期限为一年。托管期间,建设银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按照接管组的指导,开展托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