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港股讯 白云山(00874)发布公告,该公司注意到最近有媒体报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企业。该等媒体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该公司分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生产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商品名“金戈”)为国内首家获批准生产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的仿制药。
白云山制药总厂在取得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的生产批件后,先后获得了金戈粉红色药片(BYS)、枸橼酸西地那非原料后处理等多项专利。白云山制药总厂注册的商标“金戈”获批准为药品商品名,“金戈”商标为公司独家拥有。
在白云山科技公司2015年第一次股东会暨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上,北京康业元提出为了不影响产品的市场推广,现暂由白云山制药总厂进行销售。关于金戈权益问题,双方股东之间,白云山科技公司与白云山制药总厂之间需要商讨并最终确定。白云山制药总厂对金戈的销售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渠道投入和品牌建设工作,金戈从上市以来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
受原研药专利保护期及双方实际合作方式等情况改变的影响,鉴于各方在金戈的研发、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同的贡献程度,为维护各方利益,避免因收益分配纠纷影响金戈良好的发展趋势,双方股东代表对金戈的产权和收益等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最近一次协商是本月11日,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白云山制药总厂已经依据白云山科技公司对金戈的贡献程度合理预估该公司应得的收益,并进行了相应的计提。
如上所述,公司在生产、销售金戈过程中均合法合规。鉴于媒体报导中的公开信内容与事实不符,引起部分公众对公司的质疑,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损害广大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