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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002745.SZ):金木电子取得吉安木林森51%股权后向其实缴25亿元

时间:2019-08-31 13:30:34

格隆汇8月31日丨木林森(002745)(002745.SZ)公布,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与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金庐陵”)、吉安市金木电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木电子”)及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吉安木林森”、“目标公司”)签署《关于对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协议》。

根据该协议,木林森与金庐陵将共同向金木电子出资合计人民币10亿元(其中金庐陵出资人民币6亿元,木林森出资人民币4亿元),并由木林森向吉安木林森实缴人民币2.63亿元,此后,由木林森以零对价向金木电子转让其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吉安木林森51%的股权,金木电子取得吉安木林森51%股权后向吉安木林森实缴人民币25亿元(其中并购自筹资金10亿元,并购贷款15亿元),其中,16.83亿元计入吉安木林森的注册资本,8.17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方同意,由目标公司聘请经并购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因木林森股份公司为上市公司,由其董事会通过聘请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并购方应予认可)于2020年4月底前、2021年4月底前、2022年4月底前、2023年4月底前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目标公司2019年至2022年经审计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税后利润(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准)应:

2019年度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4.46亿元且税后利润不低于2.16亿元;

2020年度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税后利润不低于2.98亿元;

2021年度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73亿元且税后利润不低于4.68亿元;

2022年度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96亿元且税后利润不低于6.38亿元。

此次投资入股协议的签署,系深化政企合作,有助于实现多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帮助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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