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该院审理的10起典型知识产权纠纷案,其中,备受关注的农夫山泉“水溶C100”饮料与“水柠C100”知识产权之争尘埃落定,被告唐山某饮品公司被判败诉。
原告农夫山泉公司,在2008年研发了“水溶C100”柠檬汁饮料,同时自行设计了瓶体外观和产品包装。该产品投放市场后,被告唐山某饮品公司未经原告许可,生产“水柠C100”柠檬汁饮料,并在全国各地销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两者存在“水溶C100”与“水柠C100”的区别,但“水柠”两字与“水溶”两字在表现形式上高度相似,且是与“C100”组合形式出现,被告瓶贴采用了原告的黄色柠檬图案背景、红色“水溶”及绿色“C100”等对视觉影响重大的色彩要素组合,给普通消费者造成基本无差别的整体视觉影响,极易混淆,被告具有较明显的侵权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
此外,昨日济南市中院还公布了包括“宏济堂”百年老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红崖天书”著作权纠纷案(本报均已报道)在内的其他九起知识产权纠纷案。据了解,仅去年一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60件,审结包括遗留案件在内的知识产权案390件,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