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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紧急调研,中小企业集合债破题在即

时间:2010-03-26 00:00:00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独家了解到,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工信部正在紧急调研各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实际困难,并计划出台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也就是“捆绑发债”。作为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途径,自中小企业集合债试点工作2007年3月启动以来,主管部门的支持从来没有松懈。但至今,只有深圳、北京、大连三地总计发行了额度仅为18.2亿元的集合债,距离工信部“上百亿”的目标还很远。而2009年4月28日,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下称“09连债”)在深交所和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开盘10分钟内就被抢购而空。深圳、北京等地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下称“07深债”和“07中关村”)也同样受到了市场的追捧。都说明了投资者对此类产品的认可。

“中小企业集合债现在才发行十几个亿,以后要上百亿地发。”在2009年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工信部人士曾明确表示。

长期以来,河南、辽宁、浙江、深圳、四川、重庆等地都在积极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长期“引而不发”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集合债存在的种种不足。

审批难是集合债发行工作中的最大难题。由于集合债涉及企业数量较多,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央行、证监会等备案,手续与程序复杂,使得中小企业发行准备时间过长,并存在不确定性。

主管部门人士表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在时间上具有‘短、频、快’特点,因为审批时间过长,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上报的融资机遇稍纵即逝,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债积极性。”

担保难是当前遇到的另一大困难。由于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投资者主要是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对债券的信用评级要求至少在AA级以上。仅凭中小企业本身难以达标,基本不可能直接发债。

“07深债”和“07中关村”都是由国开行提供担保或再担保,但是随即银监会叫停金融机构为企业债提供担保;“09连债”则是由国有企业大连港集团提供担保。

主管部门人士表示,集合债券本身存在结构复杂、发债主体多元、风险高、参与发债企业信用级别相对较低等缺陷,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往往不愿参与其中,即使愿意担保要价也比较高,反而增加了融资成本。

主管部门认为“集合担保是一种有效的模式”,即由几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组成统一担保人,对外以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方式向债券投资人提供集合担保。

对于发行集合债的其他难题,工信部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近期集中上报。此外,已经开展或正在筹备类似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或其他类型融资方式的也要报送具体情况。

主管部门人士表示:“调研完成后,主管部门将推动出台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推动中小企业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李雁争)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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