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周四发布通知称,禁止将落后炼铁高炉转为铸造生铁用途,并提醒各地要抓紧落实今明两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指标。
工信部周四在其网站发布的通知中指出,目前出现了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以炼铸造铁为名躲避淘汰的情况,严重干扰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悖,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确定的目标,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其中,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