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2022年立法计划(简称“计划”),细化落实有关意见、规划,具体安排年度立法工作。根据计划,2022年将完成55项部内工作或者公布的立法项目。包括:交通运输法、铁路法(修订)、民用航空法(修订)、海商法(修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港口法(修订)等11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修订)、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修正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正案)、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正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等40项年内由交通运输部公布或者联合公布的规章;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4项因改革要求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的规章。根据计划,2022年将深化研究,适时推进53项立法项目。包括水上人命搜寻救助条例、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修订)、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航标条例(修订)、潜水条例等10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修订)、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水上无线电管理规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船舶进入长江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航区管理规定(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等43项规章草案。计划指出,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基础,是提高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沿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一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计划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调,推动交通运输立法工作加速、提质、增效。(全媒记者 张亚蓓)
转自: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