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湖南、福建、重庆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增收利好密集释放,多地最低工资标准迎来上调窗口。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2022年,多个省份迎来上调窗口。《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自1月1日,河南省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900元、1700元、1500元,调整为2000元、1800元、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9元、17元、15元,调整为19.6元、17.6元、15.6元。4月1日起,湖南、福建、重庆也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湖南月最低工资标准3档次调整为1930元、1740元、1550元;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两档分别比原标准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福建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此外,青海、河北正酝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青海省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落实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政策,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人社厅此前也表示,拟于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正在做评估测算工作。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国已有至少20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天津、山东、湖北、内蒙古、宁夏、陕西、辽宁、新疆、山西、黑龙江、江西、西藏、海南、甘肃、安徽等。其中,8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记者 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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