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人民银行日前印发《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表示,《办法》出台有利于满足市场参与者多样化的交易需求,提高做市商头寸管理能力,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市场功能深化和健康发展。《办法》明确,所谓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履约保障品,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履约保障品的债券融通行为。近年来,债券借贷业务增速较快,成为质押式回购和现券之外的第三大交易类型。参与债券借贷业务的投资者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逐步扩展到农信社、财务公司等机构。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债券借贷结算量为9.80万亿元,同比增长37.74%。从期限结构看,2021年平均期限为12天;7天及以下结算量占比68.9%,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称,《办法》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实践经验,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需要,从市场参与者、履约保障品、主协议等方面完善债券借贷制度,包括支持市场参与者规范开展集中债券借贷业务等,提高债券借贷交易效率和灵活性。同时,为加强风险防范,《办法》明确了大额借贷报告及披露、风险监测、自律管理等有关要求。具体看,《办法》明确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债券借贷主协议,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在期限方面,《办法》指出,债券借贷的期限由债券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65天。在防风险方面,《办法》要求,交易平台、债券结算服务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债券借贷的交易、登记、存管、托管、结算等数据,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共享机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报告有关机制安排做好数据报备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同时抄送相关机构监管部门。交易平台、债券结算服务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该季度债券借贷运行情况分析的书面报告。在自律管理方面,《办法》提出,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对债券借贷业务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参与者违规行为进行自律处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