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称《重点任务》),明确了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及组织实施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方面提出,要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事实上,若仅从刚刚过去的2021年来看,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无疑取得了新的成效。据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比上一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0.83个百分点的提高幅度,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仅从户籍制度改革来看,城市落户门槛继续降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基本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的落户条件有序放宽,全年又有一大批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除了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外,《重点任务》还提出,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例如,加大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激励作用。《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已下达350亿元。上述负责人称,2022年,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省级财政建立市民化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吸纳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在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包括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等。此外,还要加强住房供应保障。即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城市重点建设片区等区域。不仅如此,还要健全便民服务设施、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点任务》在加强住房供应保障方面,尤其强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从这一角度看,后续一些重点城市尤其是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在此类领域势必会发力。对于房企来说,则更要关注此类住房建设的要求,积极谋求发展转型,同时也要积极争取土地、财政、金融、税收方面的支持,更好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新市民等住房消费模式的转型助力。
转自: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