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未来5年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总体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1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94个,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6116件,核准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10015家。地理标志是保护特定地区产品的特性、声誉和其他特征的重要知识产权,对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具有重要作用。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的通知》,全国有160件地理标志被列入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其中包括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宁夏枸杞等。作为首个地理标志5年规划,《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用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价值内涵,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规划》指出,到2025年,地理标志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水平显著提升,运用效益充分显现,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地理标志对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规划》提出地理标志保护基础更加坚实、地理标志运用效益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进一步扩大3个主要目标,提出了地理标志认定数量、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数量等6个预期性指标。《规划》围绕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基础、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扩大地理标志对外交流等5个方面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并设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两个专项工程。《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加强跟踪监测和总结评估。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地理标志智库。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宣传,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传承和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实习记者 贾润梅)
转自: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