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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到2024年底继续顶格执行国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时间:2022-03-27 00:00:00

扶小微,浙江再出招。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最高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由2021年底延续至2024年底。“去年‘六税两费’减征,公司已享受到31.43万元的优惠,现在政策又延续实施,我们心里更踏实了。”杭州博达智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道出了广大小微企业主的心声。据了解,2019年1月,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简称“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过去3年,浙江一直按照50%最高幅度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此期间,浙江仅执行“六税两费”减免,就分别为企业减税67.51亿元、65.48亿元、54.27亿元,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和之前相比,新续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还有个喜人的新变化——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仍然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扩围执行、叠加享受,意味着可更大力度惠及小微企业。“仅此一项,公司2022年能减免60余万元。”杭州钮冠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小微企业占浙江省企业总数的95%以上。据测算,今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预计可为全省小微市场主体减税137亿元。政策红利激发下,我省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户数从2018年底的350.4万户,增长到2021年底的411.8万户,年均增长5.5%,市场主体信心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同期小规模纳税人年申报应纳税额则从128.8亿元降至63.9亿元,年均下降21%。增降之间,是我省真金白银为小微企业减轻的税收负担。下一步,我省财政、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加速从“纸上”落到“账上”,助力小微企业在共同富裕的跑道上“轻装快跑”。(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张丽萍 汪亿佳)

转自: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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