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配套印发《税费信息共享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新疆将实现37个部门180项税费信息开放共享。
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郭鹏辉介绍,去年7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自治区税务局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税费征管现状,起草了《办法》及配套的《目录》。
《办法》提出,新疆税务部门将立足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将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统一纳入税费保障范围,实现统分结合、点面联动、上下协同、税费共管新模式。
《办法》同时提出,按照科学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我区将融合“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市场经营主体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税费违法违规精准监管。
《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利用税费共享信息的权限及范围,界定了共享信息采集应用的范围和方式。这将推进实现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实现税费信息开放共享,为持续推进税费保障体系更新升级奠定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税务局将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办法》的专题培训及宣传解读工作,持续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税费保障工作落实见效。(记者 米日古力·纳斯尔)
转自: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