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目前我国的贸易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成为真正的贸易大国。在这种大背景下,贸易摩擦已进入常态化的趋势,尤其是我国轻工行业,外向型企业众多,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
有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涉及轻工行业的两反两保及知识产权案件61起,涉及造纸、五金、制鞋、家电、家具、塑料等19个轻工行业;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阿根廷、土耳其、印度、秘鲁等15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一些新形式的贸易摩擦已经显现出来,并逐渐上升为主要的贸易摩擦形式,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为主要代表。
贸易摩擦呈现新特点
近年来,轻工行业贸易摩擦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贸易摩擦的类型扩大,其中反倾销为主要贸易壁垒。
2008年和2009年两年间共发生两反两保案件133起,其中反倾销达109起,占82%;与此同时,贸易案件的类型除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常用贸易措施外,还增加了反规避、特别保障措施非常用的贸易措施,贸易摩擦的形势更加复杂。
二是涉及的轻工行业众多。
两年贸易摩擦案件涉及的轻工行业有:制鞋、五金、日杂、罐头、家具、灯具、文具、家电、塑料、电池、衡器、造纸、陶瓷、照明、蜡制品、饮料、体育用品、制盐、玩具、自行车、皮革、眼镜、发酵制品共23个行业。五金、造纸、皮革制鞋、家电、家具涉案较多,属于贸易摩擦高发行业。
三是发起国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涉案数量迅速增长。
两年来针对我国贸易摩擦案件发起国有2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案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阿根廷、土耳其、印度等。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发展中国家的涉案数量迅速增长。据统计,在全部133起案件中,发展中国家涉案62起,占47%,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阿根廷和土耳其各涉案16起,几乎达到了欧盟的数量。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对我国贸易摩擦的行列,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轨道,已开始逐渐摆脱单纯依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单一贸易模式;与此同时,也说明我国应对贸易摩擦之路更加复杂和艰难,将呈现常态化趋势。
四是有些案件的进程复杂,过程曲折,应诉的成本增加。
例如2009年3月,加拿大对我国的防水鞋靴进行了反倾销调查,4月底初步认定为产业损害,5月底做出了反倾销初裁,8月做出反倾销终裁,到了9月峰回路转又做出了无损害裁决,10月又进入了复审。通过这一案例说明,即使是做出了终裁也不是不可改变的,通过积极的应诉仍然可以挽回局面。
七大措施应对
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贸易量的增加,我国轻工企业在应对贸易摩擦方面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应对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例如2008年电池协会组织应对美国337无汞碱锰电池案获得成功,为我国轻工行业、企业提供了成功的先例和经验。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应对贸易摩擦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苦的过程。
针对以两反两保为主要手段的贸易摩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积极应诉。应该认识到任何一个贸易大国,都是遭遇贸易摩擦大户;任何一个企业的国际化成长道路,无一例外地包含经受贸易摩擦的历练。同时,贸易摩擦从客观上也可以帮助合法经营企业排除不正当的竞争,同时积极的应诉也是树立自信和展现品牌形象的良好机会。
2.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积极参与应诉协调会。了解案情及其影响、熟悉应诉规则、获取应诉对策、寻找最佳社会资源辅助的捷径。
3.选择好替代国与合适的可比价格。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案件中选择替代国和可比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能否胜诉。被诉方在选择替代国方面有一定的空间,应尽量选取那些有与被调查产品种类和质量都类似的产品的国家,同时被选国家相关产业的生产规模与生产过程应与我国有一定的相似性。
4.填好问卷,力争市场经济地位或区别税率。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困扰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障碍,目前已经有80多个国家承认了我国市场经济地位,但是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还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争取,其中填写问卷是一个重要途径。
5.谨慎细致地做好接受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发起国调查的重点是核查被调查企业的应诉答卷和提交资料是否真实、一致,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要看政府部门是否直接参与或者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以在核查地点的安排上要特别注意,一定要注意每一个细节的把握,任何一点的疏漏和瑕疵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6.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和稳定得力的应诉班子。
7.树立必胜的信心,要做到坚持、坚持、再坚持!
来源:中国工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