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对2021年度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作出调整。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9255元,最低为201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其中,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较上年上调1455元,最低限额不变。
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每年调整一次。2021年度的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截止9月30日。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调整方式上,对于已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调整,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需到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厅办理调整基数和比例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