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7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西海岸新区鲁班国汇城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反映称,小区近日开始交房,但王先生经过咨询,了解到小区的燃气未通过验收,消防也不合格,因此拒绝收房。针对开发商青岛鲁班国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班国汇置业”)收取物业费的要求,王先生在内的多名业主表示难以接受:“尚未通过验收、修复好房屋质量问题之前,我们拒绝交物业费。”对于此事,青岛海洋高新区管委会质检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鲁班国汇城小区已经符合交房条件。
部分项目验收不合格?
王先生是西海岸新区鲁班国汇城小区的一名业主,通过置业顾问的提醒,王先生得知小区近日开始交房。然而王先生表示,他经过和其他业主的咨询,了解到小区的燃气尚未验收,存在安全隐患,此外王先生未发现消防验收的相关文件,认为小区消防也未通过验收。
“前一段时间,我听说邻居家精装的大理石表面出现了破损的情况,直到现在还没修好,这种房子怎么能交付呢?”王先生表示,对于开发商提出的交房后开始交物业费,他在内的多名业主均不能接受,“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尚未经过业主验收的房子,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希望开发商先把所有项目验收完,并且修复好房屋质量问题,再向业主交房。”
开发商:无法提供联系方式
信网获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也就是说,应该先验房再交物业费,房屋有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理应由建设单位维修至合格后再重新验收,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鲁班国汇置业,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司工作人员表示她不了解此事,无法答复。此外无法提供其他相关部门及售楼处的联系方式,也不方便代为信网转达了解情况的同事后再给回复,“如果想要了解情况,可以自己去售楼处问问。”
主管部门:符合交房条件
对于此事,青岛海洋高新区管委会质检科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鲁班国汇城小区在涉及到海洋高新区管委会的所有程序均未出现问题,该程序包括由建设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竣工验收通过核验,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只有核心项目均未出现问题才能取得备案,这说明小区的消防已经通过验收。”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建筑单位在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说明已经符合交付条件,可以向业主交房。至于王先生所指大理石表面出现破损的现象,该工作人员称,经过现场查看,大理石表面的纹路是由于天然石材带来的天然花纹,并非精装质量问题。
随后信网联系到了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燃气科,工作人员告知信网,小区建设完毕后,由开发商自行组织建设、施工、监理三个单位对燃气工程进行验收,只要验收合格即可向业主交付使用,不强制要求开发商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