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按照封建宗法制原则,皇位、爵位等等的传承遵循实行相对公开的嫡长子继承制,即所谓“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但嫡长子不一定是最有才能的儿子,嫡庶之间——甚至同母诸子间——往往会产生夺位之争。惨烈如隋文帝者,他五个儿子皆是一母所出,最后也是无法避免互相残杀的局面。
清代由于受满洲旧俗影响,对于所谓“嫡庶”观念和传统的皇位继承制度不甚了了,清朝(含后金)历史上,前三代皇帝生前均未明确指定太子,立爱立少之举更是常见。
康熙皇帝希望仿效中原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于康熙十四年(1675)下诏立嫡长子胤 为皇太子。康熙一朝胤 两立两废。最后老皇帝心灰意冷,终其残生不言立储,社会上仍传言因为“皇长孙(弘皙)颇贤”,皇上可能三立太子。
康熙长寿而多子,过早地公开册立太子,造成了康熙和太子、太子和诸皇子间的矛盾纷争,矛盾甚至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号为所谓“九龙夺嫡”,使皇权受到了威胁,政局也因此动荡不宁。
康熙五十一年(1712)第二次废胤 太子位后,皇帝再未公开建储。这直接导致后来雍正的即位充满疑云。
无论历史真相如何,雍正帝到底成了康熙一朝激烈的皇位争夺战中最后的胜利者。然而,这场同室操戈的争夺战,给新皇帝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雍正帝断然废弃了公开建储制,实行秘密建储。
汉文化深受儒学影响,对“身份等级”的理念情有独钟,对“长幼尊卑”划分得十分清楚。因此,皇位更替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些作用,这样,皇位传承时斗争的激烈程度略有缓解。
到了清代,从太祖努尔哈赤道康熙,一百多余年间,攻城略地,平藩戮乱,设署建制,励农经商,无论军机政务多么繁忙,越演越烈的皇权斗争却始终如影随形。
无论是皇太极、还是顺治,登位之出都引起了不小的混乱,而秘密立储制度的创设就是为了解决皇权斗争。
说起秘密立储制度,似乎听起来比较陌生,但是,如果提起正大光明匾后的密匣,似乎更为闻名。秘密立储制度由雍正皇帝首创,并为后世沿用。雍正在继位以前,就亲身经历了夺权斗争的洗礼,对诸位皇子之间险恶的政治斗争深有感触。
继位以后,雍正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创设了此制度。《雍正起居注》中记载了雍正于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宫西暖阁向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务大臣、九卿颁布的谕旨:“我圣祖皇帝……命朕缵承统绪,于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仓卒之间一言而定大计。
圣祖之精神力量,默运于事先,贯注于事后,神圣睿哲高乎千古帝王之上,自主能持,若朕则岂能及此也……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此时安可举行。然圣祖即将大事托付于朕,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为之计。
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或藏数十年亦未可定,尔诸王大臣等当各竭忠悃辅弼朕躬……(诸臣表示无异议后)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收藏于正大光明匾额后……”
这份圣谕表示了,从此不再公开册立皇太子,而是将皇太子的秘密谕旨一式两份,一份由王大臣见证藏于匣内,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一份放在皇帝身边。
等到皇帝驾崩以后,由御前大臣共同取下密匣,和皇帝秘藏在身边的一份对照验看,经核实后当众宣布皇位的继承人,承继大统。
其实,秘密立储的形式以前就曾出现过,根据《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八《波斯传》记载:“其王初嗣位,便密选子才堪承统者,书其名字,封而藏之。
王死后,大臣与王之群子发封而视之,奉所书名者为主焉。”可见,在清代以前,就曾有人采取过这种方式选择储君。
由于秘密立储不会过早地宣布皇位继承人,也不是遵循“立嫡立长”的继承制度,所以,只有是有心帝位的皇子,从理论上说都有机会。于是,皇子们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力求博得父皇的欢心。
同时,在没有确立明确的竞争目标的情况下,不会形成庞大政治集团的结党行为。秘密立储的方法虽然不能彻底消除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斗争,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开皇储后的众皇子展开的血腥斗争。
以及储权对皇权的威胁,削弱了帝位之争的激烈程度,使得皇权平稳过渡,也是以后的皇权斗争少了暴戾和残酷,多了一些幽默和算计,总体来讲温和了许多。
自雍正确立秘密立储制度之后,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均按照这一制度继承皇位。但是,到了咸丰末期,由于咸丰只有一个儿子,所以使秘密立储没实际意义了。
而同治、光绪两帝没有子嗣,宣统还没来得及亲政,清王朝就彻底覆亡了,使得秘密立储制度自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