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上海新闻

上海持续减免企业工伤保险费 加大工伤职工权益保障力度

时间:2021-08-18

东方网8月18日消息:今天,上海市集中开展主题为“工伤保险进工地、进园区、进企业”的工伤保险宣传活动。据了解,2020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保持稳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工伤保险缴费持续降低,工程项目参保实施范围继续扩大。

本次活动辐射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旨在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从2021年1月1日起,上海市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具体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6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28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此外,上海还连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即由“0.2%、0.4%、0.7%、0.9%、1.1%、1.3%、1.6%、1.9%”,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上海工程项目参保实施范围扩大,尤其是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持续提高。上海市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问题。自2015年起,上海市制定出台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明确上海市住建领域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流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打破了建筑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参加保险投商保、发生事故靠私了”的传统定式。

为了巩固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的工伤权益保障力度,2020年1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6号),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至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稳步提高,切实保障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上海还不断推进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有关大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大力推进2021年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将在今年内对13.15万名建筑施工、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工伤预防培训,力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普及工伤保险政策、安全生产知识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月22日,在“2021年第11届上海康复医学科技奖励大会暨标准引领康复亚专科高质量发展系列高峰论坛”期间,上海市将召开工伤康复分论坛、成立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工伤康复专委会。工伤康复专委会的设立,有利于加强学术交流、相关标准制定和形成专家共识,从学术专业层面助力上海市工伤康复工作。

  • 上一篇:【问答】工作时受到意外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 下一篇:【问答】出差前往客户公司路上,被恶犬咬伤,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