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印发了《惠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品质提升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继续保持并逐步增加森林、湿地、绿地生态资产的总量,森林覆盖率达到62.7%,森林蓄积量3713.6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国家森林城市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工作方案》将建设进度分为两个时期——全面推进期(2018—2019年)和巩固完善期(2020年)。
在全面推进期,要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大力开展森林小镇、“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建设。全市森林、绿地和湿地面积稳步增加,优质生态产品有效供给,与相邻城市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城市间合作协作机制高效运行,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受损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重建。
而在巩固完善期(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的26个镇要达到森林小镇评价指标标准。全市生态质量得到优化,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显著提升,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城乡全覆盖的公园服务体系、区域休闲绿道、全民自然教育体系。
南方日报记者 叶石界
每年新建和完善提升120个森林村庄
近年来,惠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明显,森林覆盖率达到62.42%。《工作方案》提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规划到2020年,惠州森林覆盖率达62.7%。
记者了解到,惠州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并取得了显著进展。按惠州的要求,接下来将进一步巩固提升该活动成效。
惠州提出,将以行政村为单位,完善提升已建森林村庄的绿化美化,对前期未列入森林村庄建设的村庄全部纳入建设范畴,每年新建和完善提升120个森林村庄,各县(区)在配合做好市级任务的同时,要同步推进其余村庄绿化美化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县(区)要以行政村和自然村为单位分别打造3个“美丽乡村·绿满家园”示范点,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村庄绿量明显增加,基本达到乡村绿化美化目标。
在森林村庄建设过程中,惠州提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森林村庄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惠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森林村庄的建设将要建成“四个一”,即一个乡村森林(湿地)公园、一条绿化景观路、一块庭院绿化示范区、一个公共休闲绿地(小游园),从而达到修建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场所、增加森林景观点、推动乡村道路绿化和村庄绿化的目标。
除了森林村庄,惠州提出要建设26个森林小镇。按计划,今年,惠州将要建设7个森林小镇,2019年到2020年,则要完成19个森林小镇的建设。
森林小镇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城镇森林生态资源总量,推进水网地区净化美化绿化,加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保护好森林、绿地、湿地资源等举措,将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从而补齐森林生态建设体系的短板。
惠州将建设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和岭南水乡型森林小镇这三类森林小镇。记者看到,每个种类的小镇都各有其特色。
比如休闲宜居型森林小镇,将依托城镇建成区内的森林绿地,通过增加休闲游憩绿地、改善街道绿化、整治生态环境等手段,满足城乡居民日常休闲、健身锻炼、文化娱乐等需求;再比如生态旅游型森林小镇,将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通过提高生态旅游场所建设水平、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等手段,实现促进城镇绿色发展、壮大森林生态旅游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