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共向惠州交办案件35批次326件。8月7日,记者从惠州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案件已全部办结。公安部门共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3人。
一个月以来,督察组周密部署,惠州各级各部门主动参与,密切配合,以推进“回头看”工作为契机,掀起了新一轮环境治理与问责的高潮。通过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查处、解决和违纪违法案件的问责、惩处,进一步推动了惠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接下来,惠州将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惠州力量”。
交办案件中工业企业投诉占比最高
在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惠州交办案件35批次326件,其中来电159件,来信167件。
按行政区域划分,博罗县112件,惠东县76件,惠阳区54件,惠城区50件,仲恺高新区19件,龙门县13件,大亚湾区12件;按污染类型分析,水污染151件,大气污染169件,土壤污染36件,噪声污染44件,生态污染24件,海洋污染9件,其他污染40件。
“在上述案件中,工业企业(含散乱污)投诉占比最高,有101件,占比30.98%”,新闻发布会上,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大义介绍,其余案件中,养殖污染投诉数量较多,有53件,占比16.25%;自然生态类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有24件,占比7.36%;邻避问题投诉较多,有24件。此外,个别案件重复投诉严重,重复投诉3件次以上个案18个,还有需核查“一刀切”案件较多,有11宗。
6月20—2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小组还下沉到惠州进行了为期7天的下沉督察,对全市除龙门县外的6个县区60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惠州部分县(区)长及部门负责人9人次进行了谈话和了解情况,就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压力传导、固体废物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28条整改提升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