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6家老爸茶店禁烟不力各被罚500元!
10月10日上午,海口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龙华区3个镇街的10个老爸茶进行禁烟工作巡查,发现其中6家老爸茶店控烟不到位,店内有顾客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地上到处是烟头。执法人员当即对这6家老爸茶店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
顾客在老爸茶内抽烟
据介绍:这6家老爸茶店分别是南沙路的“本地佬茶楼”和“迎来客老爸茶”茶餐厅、金垦路的“百味泉老爸茶店”、滨濂夜市的“老爸茶园”、金盘路的“梁记老爸茶店”等,执法人员赶到这6家老爸茶店时都发现有顾客“吞云吐雾”的情况,都发现地面多处有烟头没有清理,其中一些老爸茶店内没有控烟劝导员,店内没有贴“禁止吸烟”等标识。执法人员按照《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分别对这6家老爸茶店禁烟不到位处以500元的罚款。
海口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对辖区的各个店面、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加强巡查,一经发现控烟不力的将做出顶格处理。
顾客在老爸茶内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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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下列场所禁止吸烟:(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二)未成年人集中学习、活动的场所;(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应当规范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工作场所应当规范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单位在禁止吸烟场所未实行禁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吸烟场所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