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楼上邻居制造噪音不满,一男子在争执中将人砍伤,日前该男子郭某程被判刑。
2014年9月1日5时许,郭某程在海口市美兰区下贤二村一居民楼楼房内,因不忍居住在其楼上住户的被害人吴某静和朋友的聊天声音,郭某程上门与吴某静争执,后持菜刀砍伤吴某静的左前手臂。经鉴定,吴某静伤情属轻伤二级。同年12月3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12月1日对郭某程进行网上追逃,2017年1月21日将其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郭某程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吴某静人民币40000元,并获得吴某静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判处。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原标题:海口一住户不满楼上噪音大 持刀砍人终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