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一段“海口龙舌坡城管打人”的视频在新浪微博上流传,引发网友围观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美兰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核查,9月8日海口龙舌坡并未发生视频所描述的事件,该微博视频描述的事件实为9月8日发生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一市场管理人员与菜贩发生冲突的视频(韶关市公安局“平安韶关网”已发布警务要闻)。
9月9日,美兰公安分局海府路派出所将传播该视频的刘某(男,56岁,海口人)、袁某明(男,55岁,琼海人)、冯某芳(女,39岁,海口人)和胡某秋(男,58岁,江西新余人)传唤到案。据公安机关调查,该网络谣言的传播路径为:1、刘某于9月8日11时21分,在某微信群中看到一网友转发一段城管打小贩的视频,其感觉视频中的地点好像是在海口龙舌坡,没有核实也没有考虑太多,于11时32分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微信群中,并附上“龙舌坡菜市场情况”字样;2、该微信群中的网友袁某明又于11时42分将视频及文字转发到另一微信群中;3、该微信群网友冯某芳于11时48分将该视频及文字转发给胡某秋,请求胡某秋在其微博上发布,在胡某秋向其核实视频真实性时,冯某芳称视频描述事件发生在当天早上9时左右的海口龙舌坡市场,是其在海口某区做联防队员的弟弟拍摄;4、胡某秋以为属实,于是在12时10分将该视频通过其新浪微博发布,并配上“今天海口城管当街又打小贩,龙舌坡这个城管象‘土匪’”的标题。随后胡某秋得知该视频不实,将发布的微博信息自行删除。
传播该视频的4名网友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经教育训诫,上述4人均深刻认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写下了保证书。日前,美兰公安分局对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冯某芳分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袁某明、胡某秋两人经法制教育后放行。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