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协勤人员吴某刚身为协警,不思进取好好工作。竟起歪脑筋,伙同两名好友假冒警察在街头实施抢劫,还围殴受害人并用手机拍下裸照实施威胁。犯下滔滔罪刑的他终落法网。
经查,2015年11月25日晚上,儋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协勤人员吴某刚和他的好朋友黎某万、胡某喝完酒出来后,吴某刚驾驶轿车载着黎某万和胡某离开KTV。次日凌晨2时,三人开车行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时,他们看到了王某正从文化中路往文化北路方向行走。而王某东张西望形迹可疑,吴某刚随即大喊一声“警察”,见势不对,王某立即逃跑。吴某刚三人立即驱车追上并抓住王某。为了让王某相信三人是警察,吴某刚在车上拿出一本证件,朝着王某晃了晃并谎称他们三人都是“警察”。随后,三人立即在车上对王某进行审讯,还拿出一副手铐铐住王某。三人不断质问王某是否吸毒、贩毒,经不住殴打的只能承认自己吸毒贩毒。看到王某承认“犯罪事实”,三人便要求王某将衣服全部脱掉,全身上下一丝不挂。其中一人就用手机拍王某的裸照。并将王某的iPhone5S手机一部及一个内有16元的钱包抢走。
2015年12月2日,民警在儋州市公安局门口将吴某刚抓获,在儋州市木棠镇将黎某万抓获,胡某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被民警抓获。一审依法判决吴某刚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黎某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诉。海南二中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