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好刘赐贵书记在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关于移风易俗的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不正之风的新问题。8月6日,澄迈县纪委县监委印发《关于纠正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不正之风倡导移风易俗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回村组织、参加“外嫁女聚会”事宜明确“六个严禁”。
◆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嫁女聚会”,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借机敛财;
◆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等公共资源;
◆严禁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
◆严禁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
◆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
◆严禁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勤俭节约,培育文明新风,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不组织、不参加铺张浪费的“外嫁女聚会”,严格教育并管好家属,用好作风带出好家风。各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把正确引导“外嫁女聚会”作为重要内容,摸索出一条既保留地方文化特色、又倡导节俭新风的新举措。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村干部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外嫁女聚会”的不正之风,不组织、不参加铺张浪费的“外嫁女聚会”,自觉抵制大吃大喝、乱贴乱挂、大肆燃放鞭炮等不良风气,以良好作风促淳朴民风,营造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镇纪委要充分发挥村监委的雷达和前哨作用,紧盯“外嫁女聚会”期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将集中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组织、参加“外嫁女聚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