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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巾帼英雄”,也要争做“巾帼好网民”

时间:2017-05-22

  巾帼,是汉语中对女子的代称,也是对妇女的尊称。

  我国古代对女子中的杰出者,非常尊崇,对涌现出的或传说中的多位巾帼英雄津津乐道,例如花木兰、樊梨花、佘太君、穆桂英、梁红玉等。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和进取精神,也激励着很多女性向着理想勇敢奋进,最终成功成才成名。

  近代史上,也有多位巾帼英雄涌现,例如秋瑾、向警予、赵一曼、刘胡兰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大量爱岗敬业、矢志报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杰出女性涌现出来,她们都可以称为巾帼英雄,例如屠呦呦、向秀丽、李玉兰、林秀贞、任长霞、王瑛、李素丽、郭娜、贾永青等。

  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女性触网、用网也越来越普遍、频繁,涉及购物、娱乐、求知、交流、销售、日常工作等方方面面,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当今时代的女子,在争做“巾帼英雄”的同时,也应该争做“巾帼好网民”,在上网、用网方面,为家庭成员、为社会公众做出好榜样,为网络空间注入正能量,通过网络传播正能量。

  如果在这方面做好了,做得非常出色,也称得上是“巾帼英雄”,同时也是“巾帼好网民”,就具有了双重荣誉。

  日前,全国妇联向全国亿万女网民发出“争做巾帼好网民”的倡议,呼吁广大女网民充分发挥女性在弘扬网上正能量、清朗网络空间中的“半边天”作用,携手共筑清朗网络空间。全国妇联和中央网信办近期下发通知,就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主题活动作出部署,将陆续举办女性网络素养教育和培训、优秀女性网络文化产品征集展示等活动,并制定巾帼好网民行为准则。可见,有关方面对女性争做“巾帼好网民”也已高度重视。

  现实中也确实,在家庭生活中,如果女性长时间沉迷于抢红包、网络游戏、婚外网恋、网上追剧,而因此淡漠了对家里人的关心关注,而因此牺牲了睡眠时间影响了健康,而因此疏忽大意引发了家庭火灾等事故,可想而知,对于家庭的和睦,对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示范作用就非常负面。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女性通过网络传播非法的、不健康的、谣言类的、欺骗类的信息,那么其所产生的社会危害,也相当大,也有违“巾帼好网民”的倡导方向。

  在工作中,如果女性克制不住网络的诱惑,不能安心工作,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看股票行情、在网上进行私人交流等等,就可能引发工作差错,起码触犯工作纪律。

  所以,倡导争做“巾帼好网民”很有意义,很有必要。

  现实中也有多位“巾帼好网民”的榜样,值得我们学习。

  在2016年度“百名”网络正能量榜样中,就有多位“巾帼好网民”,她们始终坚持创作和发布积极向上的网络作品,深受网友们好评和喜爱,成为有影响力的网络正能量的创作者、传播者。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同学、朋友、同事、邻居,在做着网络公益活动、创作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品,也都属于“巾帼好网民”,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巾帼好网民”不神秘,并非“高大上”得“不可攀、须仰视”。日常,每一位女性,只要大家恪守文明上网、传播网络文明,也都能够成为“巾帼好网民”。大家一起加油吧。(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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