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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妇缘难再续 法官悉心调解化纷争

时间:2018-12-13

再婚夫妇本想重组家庭安度余生,却因性格不合,争吵不断,甚至拳脚相加,致共同生活难以维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却因财产纠葛互不放手,互相拖绑。近日,在萍乡市湘东区法院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和平分手,息纷止争。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均已有过一次婚姻,原告膝下有一子,被告有一子一女,原告与被告结婚,本想重组一个完整的家庭,安心过日。但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争吵不断,关系冷淡。2016年5月,被告对原告进行家暴,后经报警处理,原告与被告开始分居,夫妻关系疏远。
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七层楼房1栋,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均表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继续共同生活也是相互折磨,但是就其共同建造的七层楼房分割双方争执不让,承办法官了解到问题争议的焦点,为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有效化解房产分割纠纷,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通过有针对性的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七层房屋1栋中的第一层店面两间,其中坐向右边店面归被告张某所有、坐向左边店面归陈某所有。一层店面分割及过户相关费用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登记在第三人黎某名下的第三层住房归被告张某所有。涉及二楼、三楼、七楼相关过户费用由被告张某负担,但原告陈某有义务协助办理好过户手续;被告张某补偿原告陈某房款及人民币7.5万元,于2018年5月30日付清。(文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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