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工作,近日,临沂市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本次共调整取消下放168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85项,下放9项,整合22项,调整规范8项,新增列入市级行政权力清单44项。
据悉,本次调整涉及市工商局、质监局等30个市直部门(单位)。调整过程中,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对上级公布取消的事项,一律予以对应取消;对基层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下放至县区实施。
取消的85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包括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力21项,具体包括取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取消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市级科技成果鉴定等。
结合我市实际,拟将市文广新局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纳入《临沂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市住建局、人防办、节能办的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清单管理。此外,我市还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10项。
本次调整后,市级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5项,行政权力事项368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5项。
沂蒙晚报记者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