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4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14日發表題為“合約工時工資線宜提高”的文章,全文如下:
政府建議為低收入工人訂立合約工時制度,超時工作可獲補薪,這一小步距離勞工界要求的標準工時目標甚遠。官員表示希望“循序漸進”,勞工界和立法會政黨面對是否“袋住先”的選擇。
由於各行各業的工作環境和安排有別,難以有一刀切的標準工時安排,制訂標時遠比制訂最低工資複雜,勞資雙方的分歧本來就不容易擺平,再加上近年的對立氣氛,標準工時委員會全體勞方成員甚至全面杯葛會議,只在會外發表建議,不肯為委員會的建議背書。
標時委員會剩下學者專家和僱主代表擬訂的建議書,雖然有考慮勞方的建議,最後建議的實際安排,是先行合約工時,視乎實施情況,再看日後是否實施標準工時,避免一下子大增僱主尤其是中小企負擔,產生企業支撐不住倒閉裁員的反效果。
小步向前 避免反效果
這方面的顧慮,和釐訂最低工資水平一樣,水平如果訂得太高,表面上對僱員有利,實際上僱主裁員倒閉,僱員是得不償失。法國在標準工時安排上就面對這個困局,一周三十五個工作小時,超時有限度,而且補薪要高於固有工資,結果企業競爭力下降又不願增聘人手,失業率上升到一成,導致今天政壇大變天,本來執政的社會黨在總統和國會選舉中兵敗如山倒。
政府今次的建議相當溫和,把受惠工資線釐訂在月入一萬一千元,即把兩成最低收入的僱員納入合約工時保障網,僱主須與這些工人簽約釐訂工時,超時工作至少以“一工”作為“補水”,避免部分企業要基層員工無償超時工作。由於僱員議價能力低,政府建議由十一個行業委員會為業內訂出合約工時指引。
政府推算數十萬名僱員可以受惠於建議,估計僱主每年總薪酬開支增加五億多元,估計不會對企業及宏觀經濟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建議須經過連串諮詢和立法程序,預計要到二○二○年底或二一年初才會實施。
早作優化 換取“袋住先”
目前建議的安排,不足以消除勞工界的疑慮,由於行業委員會的合約工時指引沒有法律約束力,個別僱主把合約工作訂得很長,就可以迴避向長時間工作的僱員額外支付工資。這是否過慮,要視符合約工時的具體落實情況來驗證。
另一個缺陷是一萬一千元的工資線水平,現時一些長時間工種,例如日做十二小時的保安員,一個月上班二十六天,按照最低工資水平,月入都已經達到一萬零七百多元,兩年內只要每小時最低工資加一元,他們的月入就已經跳出合約工時制度的保障網。僱主不難把僱員月入調升至一萬一千元以上來迴避加班加錢。
對於現時部分,最缺乏保障的低薪僱員,合約工時安排可以有勝於無,值得“袋住先”再謀求優化,不過,在討論“放落袋”的過程中,應該容許有提升工資線的空間,確保受保障僱員數目不致大幅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