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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防處巡查885間迷你倉 八成存隱患

时间:2017-06-15

  香港新聞網6月15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奪走兩名消防員性命,轉眼一年過去,舊式工廈迷你倉仍然危機四伏。政府今日將匯報一年來的執法工作進度,消防處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已巡查的885間迷你倉,逾八成有消防隱患,已發出的4481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不足5%獲遵辦,屋宇署截至本月11日,就766間迷你倉發出1627張命令,僅69張獲遵從。《大公報》記者實地觀察工廈迷你倉發現,有商戶不符消防規定但仍讓迷你倉“租住先”,防煙門鎖上兼有大型雜物堵塞,部分倉物品堆至天花,倉頂以鐵絲圍封。

  記者實地觀察 防煙門被堵

  在新蒲崗的利森工業大廈,樓高12層,一、二、七至九樓全層分別有迷你倉營運。該廈於1968年落成,屬豁免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舊式工廈,去年是消防處重點巡查工廈之一。《大公報》記者日前往實地觀察,發現五樓及八樓的後樓梯防煙門被大型物品堵塞,二樓至九樓之間多層的防煙門前更裝上鐵閘,部分有上鎖。

  當中,八樓後樓梯鐵閘上鎖、防煙門前被大量雜物堵塞,該層現有迷你倉公司租用。乘坐電梯登上八樓,正門入口裝有閉路電視,有職員在工作,對著防煙門的位置改成會面區,放有數張桌椅;防煙門旁墻腳掛有一支滅火筒,從防煙門的玻璃望進去,可見擺放木梯、卡板、手推車、鐵通、櫃車等,無法從裡面推門。從倉內平面圖所見,間隔明顯不符2.4米要求,部分倉內物品堆滿至天花板,倉門與天花板之間裝上鐵絲網。

  不符消防例 職員指“租住先”

  記者向職員查詢租倉事宜,職員以最細型的三呎乘四呎、高六呎的倉為例,簽約一年月費372元,一筆過付款,不包保險。被問到不符消防條例的倉仍出租,該職員指“租住先”,稍後逐一致電客戶通知搬倉,改放同層另一位置、尺寸相若的新倉。職員并游說記者盡快簽約,稱如租用位於一樓跟足消防指引改建的迷你倉,相同尺寸的收費663元,較現有貴近一倍。該職員又稱,新蒲崗區內近月已有六間迷你倉倒閉,如不遵從消防指引,“每日罰(款)五位數字,或者執笠”,強調會繼續經營,稍後依足消防指引改建,但不知道何時完成。

  消防處發言人稱,理解個別迷你倉負責人在遵辦“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時,可能涉及較大型的工程和有實際困難,需較長時間完成所有改善措施,負責人如提出充分理據解釋未能按時遵辦的原因,處方會審視個案實際情況、理據是否合理,考慮延長遵辦限期,以便營運者順利完成工程。

  該處會派員於通知書到期後再前往巡查有關迷你倉,確保迷你倉負責人已遵辦通知書規定,負責人如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遵辦規定,可被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稱,有營運者及業主反映,法定命令的部分要求涉及更改貯存倉間隔和設計,需較長時間完成,該署考慮個別個案和進度,已就部分命令延長期限,餘下已發出命令的個案,普遍已開始安排糾正工程,委任認可人士籌備工程及提出改善方案。

  去年6月21日,牛頭角淘大工業村三樓的迷你倉起火,當晚升為四級火警,火勢迅速蔓延至其他樓層,結果焚燒長達108小時,至6月25日晚上11時15分完全救熄。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消防隊目許志傑先後不幸殉職,12名消防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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