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27日電 香港《大公報》27日發表題為“‘割地’‘租界’是最惡毒的謊言”的文章,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公布西九高鐵車站“一地兩檢”的安排後,市民和各方人士反應基本上是積極和正面的;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亦出席電台節目回答聽衆提問,耐心解說有關法律和運作等方面的問題。
無疑,從執行層面而言,“一地兩檢”在港確實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全新事物,但是,只要看深一層,個中所涉及的法律依據和運作也并非什麼“破天荒”的顛覆,而是早已以不同方式存在於港人社會之中,只是由於這些存在對市民生活的影響不那麼直接,才沒有引起較大關注而已。這裡面,駐港部隊就是一個明顯例子。
根據基本法第十三條,特區外交和防務由中央負責,因此,國家外交部在港設有特派員公署,駐港部隊進駐港九新界多處軍營,包括位於港島市中心的添馬艦總部。而只要稍有常識的市民都會知道,軍營和特派員公署都屬禁區要地,是不可亂闖的,擅自進入者會被依法拘留和送官法辦。年前有激進分子打著“龍獅旗”闖入軍營,即被站崗衛兵驅趕及依法追究擅闖罪名。
按眼前反對派質疑“一地兩檢”的所謂理據,軍營所在地不是香港的地方嗎?為什麼市民不能隨便進入?進入就是犯法?如此不是等同“割地”或“租界”了麼?但是,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不會有此一問,因為軍營和駐軍代表的是國家主權和安全,香港作為一個特區,是必須接受和無權對此作出挑戰的。市民如受邀或因其他理由進入軍營,就必須要遵守營內規則和法規,不能任意妄為。
類似例子還有各國駐港領事館、外國航空公司航機和訪港外國軍艦,市民以至本港執法人員,如未經許可或要求,也是不能擅自入內的。外國就試過有一名疑人,“賴死”在飛機上不肯下機,執法人員莫奈之何,疑人成了“人球”飛了好幾轉,最終就範,在踏上該國土地的一刻才被捕。
有關例子無非說明,在同一地方有不同的司法管轄權和執法運作,并非奇事。當然,軍營、航機、船艦的情況和高鐵“一地兩檢”未必盡同,但在性質上是無二的,而且均無損當地的司法管轄權和市民的自由權利。
而更重要的是,高鐵“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之下的一項安排,西九車站內劃出一片地方以租賃方式供內地口岸人員使用,只是一個運作問題,并未涉及土地業權的改變。更何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同樣也只是一項政制和體制安排,并沒有改變過主權和領土完整,改變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這一最基本的事實。
因此,如果反對派所胡謅的什麼“割地”、“租界”之說能够成立,那麼,“割地”、“租界”的首先應該是香港特區而不是“一地兩檢”。而這難道是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說法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