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12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學聯理事長戴嘉萍表示,學聯一直關注“社屋法”修訂中提出對申請人年齡及身份的限制,擔心有特殊情況的青年被排除申請。贊同政府加入例外許可條文,並建議配合其他制度在細節上改良,進一步完善社屋申請機制。
戴嘉萍指出,政府建議將廿三歲以下青年排除出合資格人士外,因為當青年成為社屋輪候者後將獲住房津貼,加大公帑支出,又稱可有例外許可條文供有需要人士申請。認為善用公帑是合理,且加入例外許可條文可防止身處困難境地的青年被忽略。倘以例外許可條文方式,供十八至廿三歲青年申請社屋,她建議應盡量簡化程序,並配合計分制及富戶強制退還機制,以善用社屋資源,令社屋制度更完善。
她重申,現時住屋成本不斷上升,青年收入卻未有太大提升,才是青年世代中出現“學生爭社屋”現象的核心原因。
故此,期望政府能夠密切注意住宅市場的變化,讓市場保持在理性水平,使青年世代有信心自力置業,不再將住屋需要寄望於社會房屋或經濟房屋,從根本解決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