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记者3月23日获悉,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近日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抚顺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城市,正式转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
据了解,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分三个层次: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培育、示范城市。抚顺市于2017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20年,经考核组专家现场考核和综合评测,以“优秀”档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
试点3年来,抚顺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和抚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试点主题,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为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阶段后,抚顺市将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扎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城市建设工作,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跻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同时,逐步形成与抚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抚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